印尼新旧刑法典过渡要点:变化内容及其影响

2026年1月2日,是印尼刑事司法体系的历史性里程碑。 当天,三部法律同时正式生效:《2023年第1号刑法典法》(国家刑法典,KUHP)、《2025年第20号刑事诉讼法》(新刑事诉讼法,KUHAP),以及《2026年第1号刑罚调整法》。 这三部法律的生效,正式终结了自1946年起作为印尼刑法基石、源自荷兰殖民时期的《荷兰刑法典》(Wetboek van Strafrecht,WvS)时代。

对企业、个人及公司而言,这次转型远不止条文编号的更替,更带来了理念、 刑罚类型与争议解决机制上的转变,直接影响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。 以下是几项重点。

1. 理念转变:从报应走向修复

旧刑法典建立在报应主义正义之上——刑罚被视为对犯罪者过错的对等惩罚。 新刑法典则将方向转向三重目标:对犯罪者的矫正正义、对被害人的恢复性正义,以及对双方的康复性正义。

新刑法典第51条明确规定了量刑目的——这是旧刑法典所没有的——即预防犯罪、帮助罪犯改过自新重新成为良好公民、化解冲突并恢复社会平衡,以及培养真诚的悔意。 因此,监禁不再是唯一的量刑途径。

2. 更广泛的刑罚种类

新刑法典第65条将主刑扩大为监禁刑、拘禁刑(pidana tutupan)、监管刑、罚金刑与社会服务刑五种。 其中后两种是重要的突破:

  • 社会服务刑(第85条)适用于最高刑期低于5年的犯罪行为,且法官原本考虑判处最长6个月监禁或较轻罚金的情形。 执行方式可包括在医院、学校、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提供服务,同时须充分考量被告人的同意与能力。
  • 监管刑允许在监所以外的环境中进行辅导矫正——类似于旧制度下的附条件判决,但框架更加明确清晰。

这两种刑罚的设计目的之一,是缓解监狱过度拥挤的问题,同时使刑罚执行更加人性化。

3. 系统化且灵活的罚金制度

新刑法典将罚金划分为八个等级,从第一级(最高100万印尼盾)到第八级(最高500亿印尼盾)。 相关金额可通过政府条例调整,无需修改法律本身,从而使罚金水平能够与经济发展保持同步。 对公司而言,罚金最低自第四级起算,若未缴纳,可依法查封并拍卖资产。

4. 死刑作为特殊刑罚

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是死刑地位的调整。 在新刑法典下,死刑不再是主要的主刑,而是一种特殊刑罚,附带十年缓刑考验期。 若受刑人表现出良好的悔改行为,死刑可被改判为监禁刑。 这一做法既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,也维护了法律的确定性。

5. 公司刑事责任与“活法”的承认

新刑法典更详细地确立了公司作为刑事责任主体的地位,这意味着企业必须认真对待合规与治理。 此外,第2条承认社会中存在的“活法”(living law),为习惯法留出有限的适用空间——这一概念是旧刑法典所没有的。

6. 过渡原则:不溯及既往与刑罚调整法

不溯及既往原则依然被保留:原则上,2026年1月2日之前发生的案件适用旧规定,此后发生的案件则适用新刑法典。 同时,“从有利原则”(lex favorabilis,即适用对被告人更为有利的规定)在过渡期间仍是重要的考量因素。

为避免与各行业专门法律产生冲突,政府同步颁布了《2026年第1号刑罚调整法》,其中包含约55项针对《2023年第1号法律》的修订内容,包括与麻醉品及卫生领域刑事条款的协调统一。

影响与结语

这一转型带来了切实的影响。 个人与企业如今面对更为多元的量刑框架——它开辟了监禁以外的解决途径,但同时也要求各方对法律风险有全新的理解。 企业应重新审视自身的合规政策。 与此同时,法律从业者与执法人员也面临一段需谨慎应对的调适期,尤其是在判断某一案件应适用哪部法律时。

在这样的过渡时期,及早获得法律指导至关重要。 我们的争议解决团队随时准备协助您应对新刑法典带来的各项影响——从风险分析、辩护策略的制定,到善用恢复性司法机制。


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之用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如需处理具体案件,请咨询我们的团队。